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〈试行〉》培训学习
教务处 教研室
2020年底,教育部颁布了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,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界定,明确确有必要的可实施教育惩戒。
从2021年3月1日起,《规则》已在全国实施。为了让教师更加明确自己可以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,又该如何把握好教育惩戒的尺度、温度和限度。4月2日下午车强主任对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〈试行〉》又进行了解读。全体教师参加了培训。
车主任主要针对《规则》中规定的学生有哪些违规行为,教师可采取哪种惩戒措施进行了解读,让教师会用、敢用、慎用教育惩戒,强调教师要在执行实施上下功夫,注意区分情况、把握尺度、重在育人,执行中遵循教育性、合法性、适当性,要惩之有方、惩之有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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